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服务业领军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6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新增服务业领军企业200家左右的要求,现启动2026年全省服务业领军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在浙江省内注册登记,且在第三产业(服务业)达规纳统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方案明确的重点产业及细分赛道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记录名单,未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未出现债务违约,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等损害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风险事件。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能够合理运用资本市场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4.审计报告中上一年度无保留意见且企业净资产(即股东所有者权益)不小于0。原则上企业2025年营收、在浙纳税规模高于所在细分赛道平均水平,且2025年净利润为正;若企业2025年营收增速高于15%或2023-2025年平均营收增速高于15%,对2025年净利润不作要求。4.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审计报告应已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赋码。(一)组织申报。由企业自愿申报,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领域,已入选往年领军企业的不可重复申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进行审核。满足申报条件的,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汇总,经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于8月18日前将加盖发改公章的报送函及相关材料通过光盘形式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属企业(省属金融、文化企业按照一般企业推荐报送)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推荐。(二)部门初审。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细分赛道将推荐名单推送至相关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初审,部门可酌情根据实际情况增补企业名单。依程序完成初审后,于8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遴选标准和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4。涉及营业收入等定量指标的,山区海岛县等欠发达地区可按照0.7系数适当放宽标准。(三)联合复审。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行业专家对部门推荐名单进行复审筛选,差额确定2026年度服务业行业领军企业名单。(四)公示公布。通过复审的企业名单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发布。 |